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。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。指导、监管全市电视动画片、理论文献片、纪录片的制作和播出。承担全市电视剧制作的指导、监管工作。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、广播电视节目传送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、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。拟订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并组织实施。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。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。承担全市电影制片、发行、放映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,组织对我市电影内容进行审查。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。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,审查其内容和质量,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。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,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。
办公时间:国家法定工作日,上午8:00——12:00,下午14:30——17:30
负责人:李二涛 6678968
办公地址:市政务中心A座341室
关于市文旅局科室职能变更的说明
传媒管理科的工作职责没有变更,特此说明
2021年6月15日